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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炮竹防雷技术

已有 635 次阅读2014-3-2 23:46

    这几天一直在搜索烟花炮竹方面的相关知识了,现在写点东西,就当作对这几天辛苦工作的一个总结吧!
    烟花炮竹应该属于重大危险源,是雷电重点防护单位了。
    进行防雷设计时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护措施来设计。
    直击雷防护:滚球半径采用Hr=30计算,独立接地,特别要注意的是,避雷杆、塔要离开被保护建筑物3米的距离,不得将避雷杆、塔直接架设在屋顶或房屋边角处。否则,不但起不到防雷作用,还会引雷烧身。如果地势低洼,附近周围的树木或构筑物高于危险品厂库建筑物,一般可不架设防雷设施。单支避雷针的保护范围近似圆形帐篷。由于在考虑防直击雷时还须考虑防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危险因素,所以在考虑安全保护空间,还需将以避雷针引下线为轴心半径3m的圆柱形空间除去。
    雷电感应防护: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构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米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制或有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米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米,交叉间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亦应跨接。
    静电防护措施:危险性建筑物对接地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在危险场所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的金属设备、管道及其他导电物体,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防静电危害的措施很多,接地是防静电聚集的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接地电阴不宜大于100Ω。有可能积聚静电的非金属设备、管道应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MΩ。
    危险工作间的出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报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
    为了防止静电的危害,在危险生产间的主要出入口附近,设置消除人身积聚静电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阴值不大于100Ω。
    配电系统雷电防护:
    当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接零保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零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地装置可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共用。
    (2)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与零线连接。接零设备较多而且分散的场所,宜设构成封闭回路的接零干线,接零干线与电源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小于2处。
    (3)接零线截面的选择应使在单相短路故障时产生足够的短路电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Ⅰ、Ⅱ类危险场所,此短路电流不应小于保护线段的熔断体额定电流的5倍,或自动开关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5倍;
    ②在Ⅲ类危险场所,此短路电流不应小于熔断体额定电流的4倍,或自动开关瞬时或短路延时过电流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4)照明灯具的工作零线,可作为接零线。
    (5)控制按钮灯具及其开关,可利用有可靠电气通路的穿电线钢管作为接零线。
    (6)在Ⅰ、Ⅱ类危险场所内,除控制按钮、照明灯具及其开关外,各种用电设备必须采用专用的接零线。
    当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接地保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接地装置的接电电阻不应小于4Ω;
    ②低压配电系统应设自动切断电源的松江漏装置,断电范围应尽量缩小,当有电工值班时,可只装设发出声、光信号的检漏指示装置。
    根据《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规定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应有较完善的检漏装置,做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危险场所的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防静电积聚接地装置和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可采用共同的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上述三种接地装置中规定的最小
    值(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防雷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防静电积聚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0Ω。)。
    对接地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尚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当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较多,而且分散时,则应在室内装设构成闭合回路的接地干线。接地体宜沿建筑外墙埋地构成闭合回路,每隔20~30m内接地干线连接一次,并不应少于2处。电气线路绝缘层破损老化要及时更换。
    对接地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如规范规定该设备必须有单独接地时,一定要处理好该设备本身的各种接地之间,及该设备的各种接地与毗邻的接地系统之间的关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障安全。
    接地极的做法很多,我们推荐采用闭合回路的接地装置,对消除危险的电位差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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